中医养生馆申报流程图清水县康养及大健康产
清水县康养及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治未病·中医养生馆”
进行扶持奖励的公告
为推进全县中医养生馆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建设运营
,持续擦亮“治未病·清水中医养生馆”特色品牌,聚力打造西北地区中医治未病中心,推动全县康养及大健康产业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符合标准要求的“治未病·中医养生馆”进行扶持奖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扶持对象
县域内运营的主要以推拿、按摩、熏洗、艾灸、刮痧、拔罐等特色中医康复理疗和养生项目为主的中医养生馆。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5日-9月30日(正常上班期间)
三、申报流程
县域内各中医养生馆经营主体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房屋租赁(购买)凭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健康产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地址:清水县牛头河风情园11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0938-7411500
四、验收程序
1.在申报时限内各中医养生馆经营主体向清水县康养及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由清水县康养及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人员逐个进行评估验收;
3.根据评估验收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4
.将评估认定情况向社会公示;5.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6.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健康产业服务中心统一挂牌;
7.分阶段发放补助;
8.每年度对各中医养生馆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合格的及时发放当年补助。
五、验收标准
1.申请对象必须为在县内注册经营的中医养生馆;
2.具备30平米以上的专业用房(购房或租房证明),房屋通风采光良好、装修风格为中式、新中式等符合中医养生条件;
3.经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推拿、按摩、熏洗、艾灸、刮痧、拔罐等至少6项中医适宜技术(30-60平方米特色小馆经康养办审批同意后可只开展1-2项特色项目),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不得从事或经营与中医养生无关的项目;
4.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行业运营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业项目资格证书或一技之长,至少有一名从事中医体质辨识的中医学类从业人员;
5.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及通道,医疗废弃物有相应的收集转运及处理途径;
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上墙)
,按照县健康产业服务中心对固定项目统一的定价标准收费并公示;7.具有浓厚的中医养生文化宣传氛围(中医养生宣传版面不少于4处),无与中医养生文化相背离的宣传推介版面。
六、补助标准
对验收合格的中医养生馆根据经营模式和规模大小分年度给予2-20万元的补助奖励。
清水县康养及大健康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 9月14日
来源:清水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