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宝宝托付给公婆养一女子婚内出轨并生
重庆一女子婚内出轨并生下私生子,由于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她希望丈夫能帮忙。然而,丈夫对此表示反对,因为她曾怀孕5个月时,他让她打掉了孩子并原谅了她。现在她不肯接受他的帮助,并表示对方比丈夫好。丈夫提出质疑,问她是否考虑过他的感受。
李女士和丈夫有两个孩子,但丈夫收入较少,李女士一直对他没有太高的评价。
去年10月,李女士将两个孩子托付给公婆,自己开始做外卖赚钱。期间,她认识了张先生,对方不仅在生活上关心她,还帮助她的工作,使得李女士觉得他比丈夫更好。
之后,李女士与丈夫背着他同居,并过上了放纵的生活。两人迷失在肉体的刺激中,甚至忽略了避孕措施,结果李女士很快就怀孕了。
张先生要求李女士生下孩子,表示愿意负责。李女士深受感动,决定找机会和丈夫离婚。
然而,事情败露,李女士怀孕的消息传到了正在外地打工的丈夫耳中。
丈夫非常愤怒,但考虑到两个孩子不能没有母亲,他冷静下来。
后来,丈夫赶回家乡找到了李女士,要求当时已经怀孕5个月的李女士打掉孩子,他可以不计较过去。
但李女士拒绝了,声称张先生比丈夫更好,让丈夫备受伤害。作为一个男人,他无法忍受这种耻辱,站在楼顶上想要自杀。
然而,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丈夫没有勇气一死,只能继续外出打工,坚持不离婚。
李女士生下孩子后,与张先生产生了矛盾。她发现张先生控制欲很强,还会打骂她,不给她钱花,也不照顾她坐月子。这时,她渐渐想起了丈夫的好。
于是,李女士告诉丈夫她过得并不幸福,并希望他能接回她。
丈夫收到消息后心情复杂,他抽了一包烟,在第二天接回了李女士。
然而,李女士觉得丈夫接回她就意味着他要负责养孩子,而丈夫无法接受这个要求。
尽管李女士的公公婆婆接纳了她,并照顾她的日常生活,帮助她恢复身体,但他们却无法接受李女士生下的私生子。
李女士的公公说:“她给我们家生了两个孩子,我们不能眼看她流落街头,但她带回来的孩子不是我的孙子,我们该怎么办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由谁支付呢?
这个孩子是李女士出轨生下的,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丈夫在法律上没有抚养义务。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因此,私生子的抚养费通常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到孩子能够自给自足为止。
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选择抚养孩子,那么抚养费应由张先生来支付。
当然,如果张先生愿意要这个孩子,那么抚养费由李女士支付呢?
其次,李女士婚内出轨是否违法呢?
在法律上,出轨行为并不违法!然而,李女士与张先生同居并以夫妻身份对外称呼,构成了事实重婚,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一个人在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违法行为。
因此,李女士的行为在道德上不受接受,在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许的!
你对此事持何观点……